十堰市检察院:“一案必审” 保障市场主体发展
荆楚网(湖北日报)(来信:李金曼、陈娟)今年以来,十堰市检察院紧紧跟随高层人士推广“检察产品”,在制度基础上创新打造“1+2+n”质量管理案件,多维度着力,为提高案件质量、维护司法公正构筑了坚实的防线。
一套方针,以制度体系筑牢质量基础
细化指引,强化规范运作。把涉市场主体案件“一案必查”作为微观质量管理的主要着力点,十堰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发布了《十堰市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指南(试行)》,作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的“通用指南”。一是细化检验标准。注重保证正确性案件评审决定,明确办案部门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和主要内容。二是落实评价程序。制定从立案、实施到反馈整改的全链条详细操作细则,明确案件质量评估逐案办理,检查评估材料纳入审判档案,为案件管理提供精准的“导航图”。三是探索检查与审查双向衔接。检验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,可以进行复核;审查发现类似检查结论的共性问题,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,形成合力,提高质量和效率。
创新机制,制定管理制度。案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f 司法办案。一是建立全周期质量控制标准。围绕解决检察产品质量保障问题,研究制定了20项配套工作指引,涵盖刑事法律文书质量管理、综合履职、裁判结果评价等方面,并运行于办案全过程各个环节。二是构建质量管理“六位一体”机制。实行逐案强制检查,简单案件快速检查,复杂案件集中检查,分类施策;开展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,强化内控,补齐短板。深化检查评价一体化,促进成果转化,形成环环相扣的质量管理有机体。三是打造评价技能库。对于前更有什者,张湾区法院引进人大代表、人民行政人员、律师等“特约质检员”随机查处案件;竹山县法院组织不起诉案件“当庭协商”,打造矩阵式检查,亮点颇多。
综合管理确保长期、持久的成果。推动管理架构由办案管理“个别运作”向各部门“协同推进”转变,构建“专人管理+部门管理”、“业务管理+检察检查+审查管理”的“大管理”格局。一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注重“宏观管理”。总检察长定期召开业务审查和酌情会议,加强宏观调控。二、办案部门要做好“自我管理”。办案部门建立并贯穿办案始终,开展案件质量检查,以管理促办案,充分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。三是案件管理部狠抓“专家管理”。将业务数据分析判断与案件质量评估相结合,将案件流程监控与质量数据核查相结合,将案件受理与内部线索传递相结合,形成以质量评估、程序监控、法律监督为核心的业务。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提升。
两轮驱动,用创新方法提高管理效率
创建一个自我检查清单来加强你的基础知识。为推动落实“凡事必查”要求,案件侦查司检察机关精心设计制作了“案件质量检查表”,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,以要素表简化检查流程。一是检察官自查。案件终结前,检察官根据事实认定、证据录入、法律适用“八个维度”进行清单式自查,通过检查、取消项目等方式进行质量检查。二是负责人的核实。自检结束后,检察官提交部门负责人同步核查,让负责人结合部门质量管理职责的同时,发挥审查和控制作用;第三个是由病例管理专家进行的饮食。各业务部门选派代表或骨干担任“案件管理专员”,配合案件处理管理部建立日常管理,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全程监控、全员参与,推动“事事必审”在业务体系中全面展开。
智能辅助可提高性能。在湖北省率先部署应用质检评价智能辅助系统。首先是先测试。年初在毛尖区医院、市立医院试运行,4月份实现两级医院全覆盖。二是规范提高效率。在市法院管理办公室、整改部门的指导下,案件卡填写、文书制作规范化程度大幅提高,案件规范化率跃升至99.06%,位居全省前列。截至目前,累计受理案件12,302起。程序检查、实物检查363件,筑牢案件质量“数字化、智能化防线”。三是优化建议。 6月,省法院下令对智能助动词系统规则进行验证。结合市人民法院印发的《十堰市检察院办案期限(试行)》,市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提出了包括及时嵌入办案政策在内的53项研发优化意见,助力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。
闭环管理促进落实。案件管理部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,充分发挥“服务+管理”功能,确保“案必查”规范开展。一是强化培训。市法院召开企业管理分别于4月、6月两次召开案件管理专员和市法院两级检察官、助理、后台人员会议,对辅助系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,确保人人都能用。二是动态跟踪。同时制定“检察官自查-部门核查-办案专人监督”闭环管理,并指定专人负责智能语音助理系统的管理。通过案件管理审查和正在进行的案件质量监控,将系统信号转化为流程监控线索,提醒检察官规范办案行为。同时,将自查核查纳入关键过程监控点,提醒检察机关和部门及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;三、报告更正根据各医院、各科室的情况,畅通系统规则问题的反馈渠道,形成“检测-纠正-反馈”的完整链条,确保系统顺利运行,推动“每一个病例都要检查”落实到实效,切实解决“出厂前”的办案质量问题。
多维度发力 以务实举措保驾护航提质增效
打造一支过硬的专业团队。由专业团队带领,确保评估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权威、高效。一是建立人才储备库。吸引各业务线的业务专家、标兵、专家、骨干入库,对案件质量进行“把脉、问问题”。二是成立案件质量审查委员会。检察长兼任院长,领导其他法院和基层检察长。ots Court.ts 担任副主任。下设审查组办公室,组织全市两级审查。三是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管理。根据四大检察业务类型,将案件质量评估人才分为刑事公诉团队、民事公诉团队和公益公益团队,并入评估团队办公室,增强评估的专业性。
创新的多重分析。线上线下相结合,组织开展定期现场检查、基础检查、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。首先是定期抽查以检验有效性。随机审查杂草检察官办理的案件10件,上半年结案488件,检验“鹅效应”和整体质量和效果。二是注重风险评估和预案发明。 16“四类案件”逐案分析、“回望”。三是专项考试服务大局。对157起国家工作人员危险驾驶案件和涉企案件进行专项排查,落实检查整改,掌握发展总体情况。
深化成果转化。加强评价结果运用,呈现和推广优质案件,树立优质高效办案标杆;对举报不合格、不合格案件进行比较、启发、学习,一是开展审查讨论,促整改。召开案件质量审查会,分析共性问题,推动整改机制;对个别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吸取教训。二是案例文件树立标杆。我们组织了好的案例的分享和缺陷的审核并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“案件墙”和“镜台”,展示17个常见案件和12个好、缺陷文件,营造“思才流汗”的环境。优秀成果将按规定移送政治、工程部门进行表彰奖励。三是加强行政衔接。审查不合格的案件,同时移送检察、监察部门。如果发现办案人员故意违反检察职责或者犯有严重错误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移送检察部门和行政机关依法处理,让优质高效办案真正形成习惯、成为自觉。
